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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奖励细则

为促进校风、学风建设,鼓励先进,树立典型,把自己培养成为“四有新人”。学校对某一方面或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学生,分别授予以全校表扬,授予单项积极分子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等奖励。实施细则如下:


一、每学年度末,对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或典型好人好事,经班级提出,学生处审核确认,予以表彰。


二、单项积极分子


(一)爱集体积极分子


1、热爱班级,热爱学校,关心同学,尊敬师长。


2热心为班级,为学校工作,在某一方面表现显著做出较大贡献者。


(二)学雷锋积极分子


1、热心为学校、班级、同学做好人好事,乐于助人。


2积极参加学校志愿者活动,所在班级开展的学生志愿者行动学校认可。


(三)学习积极分子


1、学习目的明确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遵守《学生管理规定》,有良好的学习习惯,能做好预习和复习,上课专心听讲,独立完成作业。


2、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优秀,全科及格和提高幅度大的学生,学校授予:优秀奖,达标奖和进步奖,以激励进取,感受成功,增强自信。


(四)宣传积极分子


1、认真做好班级板报工作,积极宣传国家和学校中心工作。


2、能够及时换板报内容,表现突出,同学认可。


(五)卫生劳动积极分子


1、积极、认真参加班级值日生工作,为班级值日,卫生工作的组织者。


2、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义务劳动。


(六)体育积极分子


1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认真上好体育课,协助教师开展班级体育锻炼。


2、参加学校、市运动会获奖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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